航空航天产品认证 当前您的位置:军工认证网>>航空航天产品认证
DPA设计生产批准函流程

 九、办理基本流程

 

  办理详细流程见《进口民用航空器重要改装设计合格审定程序》(AP—21—15),概况如下:

  (一)申请人根据规定向所在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。

  (二)民航地区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。经受理审查,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出具《行政许可材料补正一次性告知书》;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,受理申请并出具《受理申请通知书》。

  (三)确认申请人按《受理申请通知书》要求缴纳审查费后,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审查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与申请人确定审定基础和审定计划,在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。

  (四)审查组确定申请人表明了对审定基础的符合性,并且没有不安全因素后,将提交审查报告给地区管理局。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报告评审,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。

  (五)准予许可的,颁发重要改装设计批准书;不予许可的,出具《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
 

★四川ITSS认证★四川CS认证★四川CCRC认证★四川CMMI认证★四川ISO27001认证★四川军标认证★四川保密认证★四川CCCF认证★四川特种设备许可证★四川LA认证★四川CNAS认证★四川CMA认证★ 四川两化融合认证★

重庆公司地址: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-8-4     成都公司地址: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-10-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