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委托人应在 CRCC官网填报CRCC产品认证申请,并按相关产品认证规则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,主要包括∶
1)《营业执照》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
2)企业情况调查表∶
3)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用标准的符合性型式检验报告;
4)受控质量手册(或等效文件)及程序文件(或等效文件)清单;
5)生产许可证、强制认证(指国家规定产品)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;
6)有关技术资料(企业标准、使用说明书、必要的装配图等);
7)产品试用报告(需要时);
8)产品标识代码及相关说明(需要时);
9)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的各规格和型号产品之间差异性说明;
10)委托人关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近3年无重大质量事故的声明;
11)认证实施规则需要的其他文件。
2. CRCC 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,确定是否符合受理条件。
■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,CRCC 向委托人发送《受理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》;■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发送《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》或《不受理产品认证申请通知书》。
3. 对已撤销认证证书的产品,自发出通知之日起1年内 CRCC 不再受理该委托人该产品的认证申请。
4. 受理认证申请后,委托人与CRCC 签订产品认证合同书,按规定缴纳认证费用。
5.《产品认证合同书》签订后,CRCC为委托人编制认证计划进入后续认证程序。